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對即將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文簡稱《指導意見》)進行解讀。《指導意見》要求,互聯網醫院必須依托于實體的醫療機構,線上線下要一致監管。
互聯網醫療的“遠程遙控”式醫療方式雖然便利,但如何監管才能讓老百姓放心在網絡上看病?規劃與信息司司長于學軍表示,管理部門將從三個方面加強對互聯網醫療的監管,“一是明確行為的邊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盡快研究出臺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二是強化責任制,監管原則是按照屬地化管理,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三是提高監管能力,管理部門將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管端口,所有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平臺,需要及時將數據向區域的全面健康信息平臺進行推送、傳輸和備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通過監管端口對互聯網醫療行為進行動態監管”。
于學軍司長強調,通過一系列措施,“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該是全程留痕的,可查詢、可追溯,同時保證訪問處理數據的行為可控、可管,確保患者的就醫安全。
那么,如何能夠申辦一家互聯網醫院呢?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表示,互聯網醫院有兩種模式,“一種模式是以醫療機構為提供主體,醫療機構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來拓展服務時間和空間,并且把互聯網醫院作為醫療機構的第二名稱,互聯網醫院要與獲得批準的實體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一致,不能超出批準的診療科目范圍。第二種是一些互聯網公司和企業已經申辦了互聯網醫院。他們有一些優質專家資源,比如全國北上廣的醫生,利用這個互聯網公司提供的平臺,為患者提供一些服務”。焦雅輝副局長同時強調,互聯網醫院必須落地在實體的醫療機構,線上線下要一致監管,并且必須得有實體醫療機構作為依托,通過互聯網平臺為患者提供一些遠程門診等遠程醫療服務。
(來源:北京青年報)